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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局2018年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日常督查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9 字体:[ ]

  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局2018年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日常督查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附件:局2018年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日常督查考核实施办法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3月27日

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机关综合绩效考评

日常督查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局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绩效考评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现制定2018年局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日常督查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局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以及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和动态管理,大力整治机关“懒、散、拖、浮、推”等问题,为全市海洋与渔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助推“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服务中心。通过对工作作风和效能情况开展日常督查考核,推动局重点工作、重要目标的完成。

  2.公平公正。坚持方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客观公正地考核日常作风效能情况。

  3.注重实效。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深入查找并从根本上解决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

  4.动真碰硬。加大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核对象

  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局机关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详见《局机关处室、事业单位日常督查考核细则》(附件1)和《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督查考核细则》(附件2)。

  五、考核方法

  日常督查考核采取倒扣分制度。其中对处室、事业单位的督查考核扣分上限为30分,年终考评计算综合绩效考评成绩时统一计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督查考核不设扣分上限,在每月计算个人考核成绩时统一计算。

  局考评办采取定期查与不定期查相结合、普遍查与重点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日常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经局综合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照日常督查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扣分、通报和责任追究。相关责任处室(单位)、责任人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六、有关事项

  1.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研究制定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人员的日常督查考核办法。

  2.本实施办法由局综合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局机关处室、事业单位日常督查考核细则

        2.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督查考核细则

  
 

  附件1

局机关处室、事业单位日常督查考核细则

  

类  别

序号

考评内容

责任部门

党风廉政建设

1

  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任务且无法说明客观原因的,扣1分;

组织人事处

2

  支部建设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未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且做好记录的,有一项扣1分;

组织人事处

3

  所属人员无故不参加局里统一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重要会议和集体活动的,有一人扣0.5分(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除外);

组织人事处

办公室

4

  所属人员学习态度不端正,参加集中学习无故迟到、早退的,或做与学习无关事情的,不认真开展自学,做学习笔记的,有1例扣1分;

组织人事处

5

  各处室(单位)每年完成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未完成的扣2分;个人完成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有1人未完成扣1分;

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6

  所属人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警告处分扣1分,每升一个档次,加扣1分;

组织人事处

机关作风建设

7

  纠正“四风”不力,在检查中发现或投诉举报查实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办法》精神的,有一例扣1分,

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8

  未按首问负责制要求接待群众,被举报查实的,每次扣1分;处理群众上访不力,方法不当,造成重复上访或超级上访的,扣5分;

办公室

9

  承担“社会评议”整改任务的处室(单位)未及时完成相关整改任务的,每次扣2分;

组织人事处

机关作风建设

10

  未及时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或“政风行风热线”、市长信箱、12345热线中群众诉求答复的,或满意率未达100%,有1例扣1分。

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11

  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被局内部监查发现的,每次扣1分,被市效能办查实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组织人事处

办公室

12

  所属人员不遵守作息制度,无故旷工的,每人每天扣2分;半天的,每人次扣1分;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扣0.5分;

组织人事处

办公室

13

  上班时间无故离岗且单位、部门负责人无法准确解释的,或实际去处与请假事由不符的,有1例扣1分;

组织人事处

办公室

14

  各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扣2分;未按规定落实绩效考核管理的,有1例扣1分;

组织人事处

工作推进落实

15

  各处室(单位)每月至少组织1次处务会或部门会议,进行工作总结、研究和部署,并有相应记录,每少1次扣1分;

组织人事处

16

  未按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工作,被通报批评的,未及时完成局领导交办事项、局党组会及局办公会确定事项的,有1例扣1分;

办公室

17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中,未按要求落实工作,造成我局在综治和法治建设考核中被扣分的,有1例扣1分;

组织人事处

办公室

18

  未按局财务工作管理要求落实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有1项扣1分;部门预算项目完成进度未达到90%的,每少10%扣1分,不足10%按10%计算;

办公室

19

  各处室(单位)平均每月上报局网站信息不少于3条,每少1条扣1分;

办公室

其  他

20

  被市级、省级或国家层面的领导或部门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的,分别按10分、20分、30分进行扣分;

办公室

21

  因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被市级、省级或国家级主流媒体曝光的,分别按10分、20分、30分进行扣分;

办公室

22

  凡因本部门原因,造成我局在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日常督查考核中被扣分的,扣30分;

组织人事处

  附件2

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督查考核细则

  

序号

考评内容

责任部门

1

  不遵守作息制度,无故旷工的,每半天扣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1分;上班时间未请假无故离岗的,或实际去处与请假事由不符的,有1例扣1分;

组织人事处

2

  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被局内部监查发现的,每次扣5分,被市效能办查实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组织人事处

办公室

3

  未按首问负责制要求接待群众,处理群众上访不力,方法不当,被举报投诉查实的,有1例扣1分;

办公室

4

  无故不参加局里统一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重要会议和集体活动的,有一次扣1分(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除外);

组织人事处

5

  学习态度不端正,参加集中学习无故迟到、早退的,或做与学习无关事情的,有1例扣1分;

组织人事处

6

  学习不认真,未按规定开展自学,在局组织的理论学习笔记本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有1次扣1分(未提交笔记本接受检查的按检查不合格处理);

组织人事处

7

  未按领导要求或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报送相关材料的,有1例扣1分;未按规定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相关要求的,有1例扣1分;

组织人事处

办公室

8

  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局被市级、省级、国家层面领导、部门点名批评或被相同层级主流媒体曝光的,分别按6分、8分、10分进行扣分;

办公室

9

  因违纪违规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0分;

组织人事处

10

  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局在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日常督查考核中被扣分的,扣10分;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