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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8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   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公开本单位部门预决算。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单位相关处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上下结合,共同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局计财处负责制定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汇总公开局本级和各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并对各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

  (二)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公开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配合局计财处做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提供合法有效的答复资料。

  (三) 局办公室负责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上网公开,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工作。

  (四)局监察室负责对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合同等。

  (五)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六)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在公开部门决算同时公开资产信息,包括固定资产总额、车辆信息和200万元以上设备信息等。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各单位预决算信息应当在市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完成公开工作。

  第七条  部门公开内容(本级及下属单位汇总数据和情况),通过南通市财政局网站 “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局本级及各下属单位公开内容,在局门户网站设置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便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第九条  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日常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情况,局计财处和监察室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效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第十条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并定期向局计财处报告公开情况。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本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信息发布,海洋信息技术支撑,出海渔船安全生产监视,拟定海域拍卖、流转、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和管理办法等,履行海域收储相关职责。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推进海域动态监管业务化运行工作,确保国家、省下达的工作100%完成。

  2、按照行政审批要求,积极开展用海项目现状调查,及时出具新申请项目技术审核报告,为项目审批做好技术支撑。

  3、加快推进国家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保障国家、省、市、县四级系统的正常运行。

  4、完成重大用海企业的海洋经济核查工作,收集、汇总用海企业调查数据,及时录入省局海洋经济监测系统。

  5、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6、按照国家、省要求,做好全国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数据的统计、汇总、审核,确保海洋经济数据录入工作100%完成。

  7、启动“南通海洋与渔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各业务系统,升级及开发部分软件系统,满足我市海洋与渔业信息化管理需要。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是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编制6人,政府购买劳务1人,内设主任室、办公室和业务室。截至2016年12月,中心实有人数7人,其中:事业人员6人,政府购买劳务1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本单位部门预算是以《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市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的政策和要求为基础编制。部门收支预算以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为原则,依据本部门职能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目标以及人员、资产等配置情况编制而成。

  (一)基本支出10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14万元。

  (二)项目支出30.9万元,其中:

  1、网络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费2.51万元,主要用于对现有网络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

  2、网络设备设施租赁费6万元,用于对现有网络设备、设施的租赁费支出。

  3、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专项11万元,开展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对南通海域大型用海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其中动态监管业务运行专项 7万元,用于南通海域使用卫星遥感监测、航空遥感监测与地面监视监测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市海域使用的现状数据。在建大型用海项目监管专项4万元,用于监视监测海域用途、用海面积、界址、用海年限等是否与核发的海域使用证相符,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水文动力、泥沙冲淤等实施监测与评价,并定期出具用海项目监视监测报告,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4、海洋信息发布专项4万元,对沿海海岸线的监视监测,形成海域岸线变化监测报告。围填海监测与评价报告、港口用海监测与评价报告,区域用海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报告等专题报告。其中:南通市海域空间资源状况分析评价专项2万元,利用遥感影像资料,对海岸线、滩涂、海湾等资源以及围填海、港口用海等主要类型用海开展监测,全面掌握其空间分布、面积、形态及开发利用状况等,编制海域使用现状评价报告,围填海监测与评价报告、港口用海监测与评价报告、区域用海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报告等专题报告。南通海域岸线变迁规律研究专项2万元,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形成近十年南通海域岸线变化监测报告,及时发布南通海域岸线监测报告,为海域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海域收储专项 2万元,对拟征用海域的用海现状普查、社会调查活动,制定海域收储相关文件,开展收储海域的海籍调查等。

  6、出海渔船监视信息专项5.39万元,为保障南通市渔业安全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渔业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中心需租赁专线,满足业务化工作需要。

  (三)不可预见费2.7万元。

  第三部分 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41.2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3.44万元,增长10.52 %。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141.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41.2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1.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4 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是:1、政府购买劳务项目3.7万元纳入基本支出预算;2、人员工资调整。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 141.24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7.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4 万元,增长18.94 %。主要原因是:1、政府购买劳务项目3.7万元纳入基本支出预算;2、人员工资调整。

  2.项目支出 30.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 万元,增下降10.69 %。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劳务项目3.7万元纳入基本支出预算。

  3.不可预见费 2.7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68万元,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1.13 %,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76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3.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8万元,与上年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96 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2.84万元,与上年相同。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0.6万元,与上年相同。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