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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8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   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公开本单位部门预决算。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单位相关处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上下结合,共同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局计财处负责制定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汇总公开局本级和各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并对各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

  (二)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公开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配合局计财处做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提供合法有效的答复资料。

  (三) 局办公室负责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上网公开,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工作。

  (四)局监察室负责对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合同等。

  (五)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六)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在公开部门决算同时公开资产信息,包括固定资产总额、车辆信息和200万元以上设备信息等。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各单位预决算信息应当在市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完成公开工作。

  第七条  部门公开内容(本级及下属单位汇总数据和情况),通过南通市财政局网站 “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局本级及各下属单位公开内容,在局门户网站设置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便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第九条  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日常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情况,局计财处和监察室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效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第十条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并定期向局计财处报告公开情况。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水产品质量检测;优质水产品鉴定检验;水产品和渔 业饲料分等分级鉴定;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水产苗种鉴定;水产品质量和渔业生态环境调查分析;渔业污染事故鉴定;相关地方标准制定及修订。

  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开展各种用海类型的海洋环境专项监测、海洋灾害评估和海洋灾害预测、编制海洋环境质量信息报告、各类海洋灾害预警报等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省局、市食安办、市局下达的年度监测任务, 检测结果不发生结论性差错。每月开展一次市场抽检;按照省局下达的年度监测方案要求开展产地水产品和环境检测;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水产品检测任务。

  2、 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3、确保完成2次轮训;完成液质等主要仪器设备采购;掌握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等主要兽药残留检测的新方法。 

  4、完成年度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任务,及时上报环境现状评价结果,充分发挥监测作用。

  5、完成团结河口浮标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全年12次维护工作;完成海环实验室标准化改造并通过验收。

  6、选择20家养殖基地,开展养殖全过程的产品质量与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形成养殖产品质量监控报告。

  7、指导1家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完成资质认定申报工作。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是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内部无内设机构。事业编制7人,截止2016年12月,实有在职人员7人。

    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是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内部无内设机构。事业编制3人,政府购买劳务1人,截止2016年12月,实有在职人员1人,政府购买劳务1人,退休人员1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本单位部门预算是以《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市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的政策和要求为基础编制。部门收支预算以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为原则,依据本部门职能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目标以及人员、资产等配置情况编制而成。

  (一)基本支出156.26万元,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87万元。

(二)项目支出86.19万元,其中:

  1、通用项目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2台打印机、1台传真机和2台空调。

    2、职能项目84.89万元,其中:

  ①水产品质量检测5.98万元,对全市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无公害基地等水产品销售进行抽检,定期开展紫菜、贝类质量专项监测、鱼药残留专项检测、无公害水产品抽检等。

    ②水产苗种鉴定专项2.15万元,对水产品苗种进行检测及等级鉴定,定期对南美白对虾、淡水鱼苗、河蟹鱼种进行抽检。

  ③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专项4.75万元,对全市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渔业水域等进行环境抽检,了解我市渔业水域环境状况。

    ④渔业污染事故鉴定专项2.37万元,对全市发生的渔业污染事故开展调查鉴定、对养殖污染事故开展应急监测。

  ⑤海洋环境监测专项13.58万元,对全市入海排污口、海洋功能区、养殖区、重大用海工程等开展环境监测,及时掌握海洋环境现状及变化趋势。

  ⑥海洋灾害评估和编制海洋环境质量信息评估专项0.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海平面的调查、海洋灾害调查、沿海警戒潮位核定等,外业调查和基础数据的收集。开展海洋观测预报并在我市有关媒体刊播和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

  ⑦物业管理费6.4万元。

  ⑧市区食品安全检测专项37万元,其中10万用于食品安全例行监测,27万元用于食品安全动态监测。

  ⑨大型修缮费12.19万元,用于现有办公用房修缮。

  第三部分  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45.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6.99万元,增长30.21%。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24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45.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4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99 万元,增长 30.2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能项目“市区食品安全检测专项” 、“大型修缮费”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 245.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56.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6万元,增长9.53%。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劳务调整到基本支出核算。

  2.项目支出 86.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39万元,增长101.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能项目“市区食品安全检测专项”、“大型修缮费”等。

  3.不可预见费3.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25.36万元,比上年增加 0.09万元,增长0.03%,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9.74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5.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5.6万元,比上年金额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14万元,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82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2.39万元,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