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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吕四港区塘芦港海洋环境监测站平台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2 字体:[ ]

《吕四港区塘芦港海洋环境监测站平台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报告表》及专家评审会个人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3月1日至3月8日(5个工作日)。如对《报告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资源环境保护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崔冬生,联系电话/传真:0513-85099621,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保护处(邮编:226018)

附件:观测站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专家个人意见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