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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江苏南通如东110kV阳光岛变电站工程海洋环境影响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8-06-19 字体:[ ]

通海渔听终字〔2018〕1号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向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江苏南通如东110kV阳光岛变电站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批准申请。根据《海洋听证办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海洋听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5月31日启动该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批准前听证程序。5月31日分别在南通市政府网站、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和如东日报发布听证会公告,并在听证事项影响范围内张贴公示。至6月8日公告期满,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听证会。6月9日,我局通知该工程主管部门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局、如东阳光岛消防、安监、环保部门,海域论证报告明确的利益相关者江苏如东洋口港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工程周边单位江苏洋口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滨渡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威化如东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杭氧润华气体有限公司、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参加听证会。各单位均出具书面意见,支持工程建设,放弃参加听证会。

根据《江苏省海洋听证规定》第三十九条“出现没有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导致听证会无法举行的情形,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可以终止听证”的规定,经批准,终止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前听证。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