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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0 字体:[ ]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亮点

  1.争取陆海统筹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大、效果好。国家级支持方面,上半年国家海洋局重新启动已停批一年半的区域用海审批,全国第一批共9宗区域建设用海,江苏的2宗都在南通,围垦面积近3.0万亩。国家海洋局明确南通为全国唯一的国家海域综合管理创新示范市。省级支持方面,省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政府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陆海统筹发展合作备忘录,为南通更大力度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省下放南通试行10公顷以下填海项目(风电项目除外)的海域使用审批、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准等部分省级海洋管理权限,在全国为首例,极大的增强了我市沿海开发的主导权。获批建设用海项目2宗,争取建设用海指标582公顷,占全省的65%。

  2.现代高效渔业发展快、效益好。预计今年全市可实现水产品总产量88万吨,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 4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保持全省领先位置。一是高效设施渔业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新增高效渔业面积12万亩,其中设施渔业面积7万亩,超额完成计划任务。二是南美白对虾发展加快,养殖规模达14.8万亩,其中大棚温室养殖面积6.9万亩,比上年增加4万多亩,实现养殖产量8万多吨,产值40亿元,比上年增长40%以上,成为我市单体最大的渔业产业。三是紫菜生产再创历史,全市条斑紫菜实际养殖面积达18万亩,与去年持平,一次加工产量32亿张,增长28 %,是紫菜生产历史上最好的一年。四是远洋渔业势头良好,新出航远洋捕捞渔船3艘,新下水8艘,新建造18艘,进一步巩固了远洋渔业在江苏的领先地位。

  3.渔业安全生产和海洋预报减灾工作影响大、反响好。渔业安全生产方面,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组织海安新时代艺术团自编、自导、自演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艺节目,在全市范围进行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巡回演出,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出海渔船动态编组工作;省局在我市召开渔业安全现场会,在全省推广如东县加强责任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强化考核管理等经验。推进“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海门市通过“省平安渔业示范县”验收。2014年12月,我局被省水上搜救中心授予水上搜救突出贡献奖。海洋预报减灾方面,从今年5月1日起,在南通日报、南通电视台每天刊播南通海域海洋预报,在江苏地级市首家。

  (二)主要工作

  1.积极推进陆海统筹发展。一是创新海域综合管理。紧扣陆海统筹发展主题,制定和实施深化海域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大力推进海域价值评估、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等创新措施,累计实施海域价值评估100多宗20多万亩价值40多亿元,储备海域18.7万亩,海域使用权融资105亿元,实施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18宗,在全国地级市均居领先地位。二是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我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共同加强统筹陆海一体化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签署了《关于推进陆海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合作备忘录》,形成了入海河口水质断面交接方案,与市环保局在2条入海河流河口联合开展水质监测。制定了《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海洋生态红线规划》、《海洋生态环境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制定《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海洋环保5大重点工作和12项重点工程。

  2.大力发展现代高效渔业。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在前几年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对现代渔业发展,重点对规模园区、南美白对虾产业发展和浅海养殖等进行扶持,全市新增规模渔业园区(基地)10个。二是大力实施放心鱼工程。新增10个物联网点进行水质在线监测、增氧自动控制,在6家企业实行电子塘口记录,推进2个省级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全市249个无公害基地和45个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推行标准化养殖,组织6家企业创建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

  3.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监管。一是部署推进渔业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会议,年初对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年中召开推进会,学习和推广如东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强化考核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20余次,组织海安新时代艺术团进行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巡回演出6场。组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教育培训、职务船员技能培训和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全市共组织各类培训班88期,培训渔业从业人员12734人次,增强了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整体安全素质。三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捕捞企业组织化程度、专业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和涉渔“浮子筏”等的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出海渔船动态编组工作。

  4.不断强化海监渔政执法。一是海监执法。重点开展海砂专项执法、海洋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海岛执法检查和违法用海专项整治等工作,立案查处违法用海案件20宗。二是渔政执法。组织海洋伏休联合执法12次,查处违规生产渔船160多艘;组织长江渔业联合执法检查6次,查处违法捕捞50起。三是安全执法。根据市政府“七打七治”要求,联合公安、边防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出海捕捞行为,整治涉渔‘三无’船舶、违规越界作业、渔船及渔业辅助船擅自改变作业性质、非法载人载货等问题”为主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立案查处非法违法渔业行为255宗。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抢抓海洋强国、“海上新丝路”、陆海统筹等战略重大机遇,围绕“勇当陆海统筹发展主力军”这一总目标,着力打造“三个海洋”(富饶海洋,即海洋经济发达;美丽海洋,即海洋环境优美;数字海洋,海洋管控和服务手段全面信息化),努力实现“海洋经济、海域管理、海洋环保、海洋预报减灾、现代渔业”五个领先,为南通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主要措施是:

  (一)抢抓“海上新丝路”战略机遇,谋划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格局。一是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 “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主攻方向。研究并提出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和产业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规划一批海洋大项目建设,大力构建我市海洋特色产业体系。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发挥海洋经济优惠政策扶持。争取国家在我市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试点,力争由中天光缆承担的我市首个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项目获批;争取国家海洋局将我市“十三五”期间拟重点发展的八大产业,纳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并予以政策倾斜和资金等扶持。三是积极深入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利用已经建成的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开发海洋经济统计软件,逐步开展生产总值核算,不断提高海洋经济统计、测算和发布能力,为全市海洋经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二)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更好服务和促进陆海统筹发展。扎实推进全国海洋管理创新示范市建设,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意见》的落实。一是推进涉海规划有机融合。以各部门组织制定“十三五”规划为契机,推进相关规划“下海”,覆盖到我市管辖海域,实现陆海规划有机衔接。二是推进海域资源增殖保值。加快研究建立海域基准价格体系,尽早出台技术方案,引导县市发布海域基准价格,提升海洋资源资产融资功能。开展海上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为海洋资源资产化、资本化和证券化奠定基础。三是推进节约集约用海。探索建立用海项目确权、融资与项目进展挂钩机制,提高用海项目投资强度。建立沿海岸线分区准入、保护与退出制度,强化岸线资源管理和精细化配置,强化海岸线资源利用与管理。四是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养殖用海管理,控制企业用海规模,有效防止海域转租行为。提请市政府出台并实施《海域储备管理办法》,对新淤涨滩涂、未按时序要求开发海域、低效利用海域以及使用期限届满、近期需征用海域等,全面实施储备,并力争建设用海储备取得突破。

  (三)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一是创新陆海一体化环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陆海联动环保监管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制度。深入推进涉海工程陆海联合会审机制,建设陆海环境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在入海河口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完善区域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和生态建设协同推进制度,健全陆海联动监管机制。二是加强陆海污染综合防治。建设重点陆源入海排污在线监测工程;健全海洋生态综合管控、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域排污总量控制、海洋生态补偿、海洋生态修复等制度;科学布局排海通道,研究达标尾水集中向深海、远海定点排放,推动近海环境加速改善。三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南通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评审委员现场考察、考核和评估工作,力争尽早进入全国海洋生态示范区行列。四是加强海洋防灾减灾防控体系建设。按照陆海减灾防灾防控体系相衔接的要求,把海上防灾纳入全市公共安全建设体系,推动防灾基础设施布局、应急救援体系、灾害防御措施向海上延伸和覆盖。

  (四)加快渔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现代渔业建设。一是推进高效设施渔业建设。加快推进吕四中心渔港现代化改造,倾力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渔乡古镇风情的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渔港,同时加快东灶、刘埠渔港建设进程。大力推进远洋渔业发展,在抓好已投产远洋渔船生产经营的同时,加快在建远洋渔船建设进度,并积极向上争取指标,做好后续项目的发展准备工作,提高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强高效渔业典型培育。大力推进渔业园区建设,重点建设20个左右较大规模、较高层次的省、市级现代产业园区,并通过园区辐射和带动全市渔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南美白对虾产业,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力争产量突破10万吨。大力发展浅海养殖,争取在浅海紫菜翻板式养殖、贝类吊养和池塘梭子蟹笼养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强海洋牧场建设,重点推进如东县半浮式人工鱼礁建设。三是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大力组织实施“放心鱼”建设示范工程,建立市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基地,在市场设立“放心水产品”摊位,建立示范追溯点,引导市民放心消费。加大水产品质量监测和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使用违禁渔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快渔业物联网建设,充分发挥物联网在渔业投入品使用监督、养殖管理、养殖环境控制等方面作用,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层次。

  (五)强化渔业安全监管,规范海监渔政执法管理。一是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南通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进一步提升渔业企业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全面落实渔船、滩涂拖拉机安全动态监管,巩固和提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船东(长)、滩涂企业主、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四是深入开展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违法捕捞行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五是深入开展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大渔船动态编组推进力度,建立健全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效率。六是不断加强海监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力量,拓展执法领域,提升办案质量,为海洋与渔业发展保驾护航。

  (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市级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已告一段落,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钉钉子”精神,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承诺解决的问题要坚决兑现;对已整改的问题要防止反弹;对比较复杂仍需调研的问题要创造条件逐步破解;对新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立足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市政府即将发布的权力清单,依法履行法定权限,对非依法设定的权力予以清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全面实施“容缺受理”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推行“三同步”审批工作法,合法有效地缩短审批时限。深入推进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实施,提升建设用海项目基本建设审批效率。三是狠抓重点工作落实。重点围绕推进陆海统筹发展中的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加强跟踪督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地,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