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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工作总结与2012年工作打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30 字体:[ ]

  2011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在省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南通市委实施“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海洋管理和渔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2011年海洋与渔业工作情况

  (一)实施渔业现代化工程,促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把我市打造成全省现代渔业发展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大力实施现代高效渔业建设工程,渔业规模持续扩大。预计全年可实现水产品总产量81.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286.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3%和18.9%。一是制定和实施促进现代渔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南通市2011年高效渔业项目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现代渔业建设扶持的范围和力度,对高效设施渔业建设、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外向型渔业、河沟养殖示范村、休闲渔业、品牌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水产品质量全程监控等进行扶持,全市扶持资金近2000万元,各县(市)、区也加大了政策扶持的力度,海安县委出台了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文件中把渔业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对市财政扶持的项目进行1:1配套,启东市财政拿出近300万元资金在全市建设99个河沟养殖示范村,如皋、如东等地也结合当地的特点,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大力扶持和促进高效渔业规模化等发展。二是大力推进高效渔业规模化建设。把高效渔业规模化建设作为现代渔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对各县(市、区)渔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新增高效渔业面积8万亩的任务,自我加压,确定了新增10万亩的目标,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区)、乡镇和养殖企业,全年共完成高效规模渔业面积近12万亩,超过省计划任务的50%,其中亩效益超过5000元的有3万亩,亩效益超万元的有5000多亩。三是狠抓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设施渔业建设力度,全市设施渔业呈现出较为强劲的发展势头。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投入5000万元用于现代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研仪器的配置,新增高标准设施渔业面积近5万平方米。江苏省凌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1000多万元,将池塘统一改造成面积为250亩左右硬质护坡、水系配套、设施齐全的高标准池塘,促进池塘养殖产量和效益大幅提高。南通汇海特种水产有限公司建设了3万多平方米的南美白对虾钢架大棚设施基地,全年可养殖三茬对虾,年总产值可达200万元以上。全市新增设施渔业面积3万亩,超过省下达目标的50%,设施渔业总面积达到22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12%,超过全省平均比重近4个百分点。四是狠抓渔业产业化工作。加强渔业园区建设,组织推进苏台(海安)农业合作创业园和如东万亩海参园等两上现代渔业园区建设,通过省政府认定,在全省新增的8个园区中我市占了2个。加强渔业产业化工作,海安县南黄海紫菜园区由省级农产品出口基地升级为国家级出口基地,全市新增4个省级农业产业化渔业龙头企业,培育了18家市级渔业龙头企业。精心组织“南通江海八鲜”推介工程,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和名牌产品,吕四海蜇通过了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海安江苏中洋集团的河豚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五是狠抓渔业科技工作。围绕“全面提高河沟养殖利用率”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河沟养殖技术示范培训班,大力推广各地河沟养殖的先进经验、典型模式、养殖技术资料。积极组织科技入户工作,全市科技入户示范面积达7万亩,效益比普通养殖户提高10%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养殖规模40多万亩,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积极实施海洋与渔业科技项目,推广了鲥鱼全人工育苗技术、半滑舌鳎混养梭子蟹和脊尾白虾技术、海水池塘微孔增氧技术、娃娃鱼养殖等一批新技术新模式,取得了一批渔业科技成果,获市农业推广奖4个,我局获省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深入推进对外科技接轨工作,市政府与水科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通过政策、技术、人才、项目、应用示范等方面的合作,共建渔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资源开发等现代渔业产学研示范基地,切实提高我市渔业的科技支撑水平。

  (二)实施海域管理示范工程,提升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以服务沿海开发为重点,规范和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积极探索海域管理的新机制。一是科学编制规划。从南通沿海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出发,编制了《南通市海洋功能区划(2010-2020)》、《南通市海洋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南通市沿海滩涂围垦“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涉海规划。特别是在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中,成功将通州湾(腰沙-冷家沙)核心海域和如东县金牛挖入式港池由保留区转变为港口航运区,为我市的新一轮沿海开发争取了空间。二是强化政策研究。针对沿海开发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起草《关于建立海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直通车”制度的通知》、《南通市海上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努力为沿海开发提供政策保障。三是规范海域审批。按照《海域法》和新出台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等规定,对养殖用海、临时码头用海、航道用海、海上采沙用海、测风塔用海等各类用海申请进行网上公示,对航道用海、采沙用海等组织海域论证与环评专家评审会,2011年,我市还在省内率先对海上采沙科学论证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认真贯彻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对上报国家局、省局批准的54宗用海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7宗项目用海予以否决,提高了海洋功能区划的法律地位。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及时完成海岸线修测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化运行,科学评价海域使用现状,较好地履行了“海域动态监管服务海洋综合管理、服务海洋经济建设”的职能,为提升海域综合管控能力提供了有效支撑。今年国家海洋局在我市召开了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化运行工作现场会,在全国推广我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工作经验。五是拓展物权管理。加强上下沟通协调,我市如东、海安、海门等三县(市)成功列为江苏省海上构筑物所有权登记试点县;制定了首宗建设用海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促进海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深入推进养殖用海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市场化出让,组织实施了首宗市管海域使用权的挂牌出让,海域使用出让金增值8倍,促进了海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大力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货款工作,全年海域使用权证抵押贷款金额约30亿元,为沿海开发提供了很好的融资平台。六是推进滩涂围垦。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0万亩的滩涂围垦目标任务和各地滩涂围垦需求,将有关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市、区)和具体的项目,并列为2011年度考核指标。2011年,全市共完成滩涂围垦工程10.3万亩,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10万亩滩涂围垦任务。七是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与“阳光行政”服务,实行“专人负责制”,对重大涉海项目在用海审批和管理上给予大力支持。今年以来,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一期污水处理排海工程、洋口港区烂沙洋北水道一期内(外)航道工程、启东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区域建设用海、洋口港区西太阳沙人工岛三期工程围垦、洋口港区10万吨石化码头工程及如东海上龙源、启东华能风电、如东中广核项目等重大项目的报批、审批提供高效服务,指导用海企业完善审批手续,受到项目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实施生态文明工程,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继续推进“生态海洋”建设,努力为南通沿海发展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为沿海居民创造更好的环境质量。一是组织海洋环保“竣工验收年”活动。以省海洋环保“竣工验收年”活动为平台,结合我市海洋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企业联络人制度和一项目一档案制度,5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落实,对全市在建、已建海洋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时间、环保设施落实等方面组织了全面摸底排查和登记工作;8月组织了龙源30MW潮间带风电场验收试点,摸索和总结经验;11月对国信东凌风电场一期工程进行验收。同时,配合省局做好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联合涉海部门对全市已竣工海洋工程环保设施进行排查,确保市级核准海洋工程竣工验收率达100%。“竣工验收年”活动的实施,有效转变了以前海洋工程建设单位重核准、轻落实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涉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海洋工程海洋环境监管职能,通过组织环评会、听证会等,对有关海洋工程项目进行严格把关。2011年,共审核南通港洋口港烂沙洋北水道一期内(外)航道、海门东灶港航道疏浚、如东万亩海参园、如东测风塔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0个。同时加大对未批先建用海项目的协调监管,敦促违规企业及时补办项目相关手续,确保全市在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齐全。三是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认真组织南通市近岸海域趋势性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苏北浅滩生态监控区、重点养殖功能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海洋垃圾、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等监测与调查,以及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海洋赤潮与浒苔灾害的监视监测,及时掌握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四是加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规范实施各级增殖放流项目,在对2009年、201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增殖放流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的基础上,认真组织2011年度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采用议标的形式确定供苗单位,与企业协商价格,争取企业支持。全年共放流暗纹东方鲀、黑鲷、瓯江彩鲤、中华绒螯蟹、中华鳖、锦鲤、鳗鲡和四大家鱼苗种、亲本220万单位,放流资金总额149.6万元。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如皋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得到了省局的大力支持。

  (四)实施水产品质量建设工作,保障水产品安全供给。一是抓好水产品全程质量监控基地建设。根据农业部和省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无公害行动计划实施、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质量监测、监控工作,突出抓好水产品全程质量监控基地建设,通过以点带面,提高水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水平。在去年全市建设8个示范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全市又新增了7个示范基地,品种涵盖常规鱼、淡水特种水产品、梭子蟹和脊尾白虾、贝类、紫菜等我市主要的海淡水养殖品种。去年的示范基地每个扶持4万元,今年的示范基地每个扶持2万元。15个示范基地都承诺严格执行标准、建立完善的塘口记录档案,产品符合无公害质量要求。今年省局和农业部在我市抽检了80个水产品样品,经过检测全部合格,合格率100%,为全市的菜篮子工程提供了保障。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继续实施放心水产品检测工程,重点加强了市场水产品质量监测。会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水产品动态监测8次,共抽检样品240个,检测结果及时在《南通日报》公告。开展河蟹孔雀石绿残留应急监测1次,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市食安委。开展小龙虾预警性监测1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为广大市民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五)实施平安和谐工程,促进海洋与渔业管理创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深化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切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打击非法生产活动。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上,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向市政府递交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我局也分别就责任目标、控制指标等内容与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签订了2011年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县(市)、渔业乡(镇)、专业渔业村、渔业企业、船头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深化“三化五覆盖”工作。积极开展渔业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全市市县两级共投入3017万元,安装CDMA定位手机2309部,90C超短波电台2370台套,双模电台993套,AIS避碰设备1388台套,卫星定位终端1137台套,卫星电话52部,短波岸台12座,超短波基站13个,AIS基站4个,数字短波基站3个,渔港和养殖区监控4个,沿海5县和市区都建立了安全生产指挥中心,8月17日通过了省局和省财政厅组织的验收。积极推广海安县滩涂养殖企业和捕捞服务企业网上申报制度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如东县港口联合监管和下海卡口副证管理以及与边防联动的海上安全监管新机制,做到随时能够掌握海上生产状况,渔业安全报告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大力推进渔船更新改造试点工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合指标、拆旧造新,进行渔船的更新改造,我市如东、海安、启东等三县(市)列为全省渔船更新改造试点县(全省共4个),共有近百艘渔船进行了更新改造,其中44艘渔船列入了省级财政补助范围,补助资金约800万元。积极开展渔业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试点工作,提高安全检查的效率,实现港口检查与海上检查的无缝连接。大幅度提高渔民保险保额,针对人员保障额偏低问题,增加财政补助力度,提高出海渔民保险标准,启东、海门都分别投保到30和40万元,部分已经达到了50万元。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渔业生产活动。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印发了《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打非工作组织,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专项行动,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四是积极推进“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设。我市各县(市、区)“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已全面铺开。海安、如东、启东等县(市、区)均大力组织“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分别对我市海安、如东进行“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江苏省共3个县接受考核)。

  (六)实施执法维权工程,增强执法保障能力。一是海监执法。重点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用海、生态海洋专项执法、滩涂养殖用海、沿海小码头建设和海上工程采沙及特别保护区等开展巡航与专项执法,全年共组织和参与上级总队巡查30余次,出动海监车185车次,行程约1.9万公里;出动海监艇(船)26航次,行程13830余海里,所辖用海项目覆盖率达100%;全市海监执法立案42宗,结案38宗,帮助县(市)、区大队办案20余宗,共处罚金218多万元。其中市支队立案3宗,结案3宗(“海盾”1宗,“碧海”1宗,其它案件1宗)。二是渔政执法。(1)长江渔业执法。继续做好长江禁渔管理工作,共出动长江执法船70余航次,查处长江违法案件22起,对违法渔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根据省总队统一安排,积极参与省局组织的“春雷”行动,顺利开展了第四片长江联合执法检查,有效维护了长江禁渔秩序。(2)海洋伏休管理“百日行动”。根据我市伏休特点,组织了海洋伏休管理“百日行动”。伏休实施前,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伏休氛围。伏休期间,充分发挥市联合船队的作用,借助边防等各种力量,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海域进行重点查处和整治,共扣押渔船29艘,有力打击了伏休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3)护渔专项执法行动。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护渔2011”海洋渔业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海洋捕捞行为,强化渔船规范管理,清理“三无”涉渔船舶52艘,全面开展船名标识及电脉冲禁用渔具整治,维护渔业生产秩序。(4)城区打击电捕“百日行动”。研究制定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明确了打击电捕的行动范围、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电捕专项行动。根据电捕作业多在夜间和凌晨的特点,渔政执法人员在每晚20:00-24:00和凌晨4:00-7:00时段,共巡查执法30多次,查获电捕20件,收缴电捕器18套,城区电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执法。出动专项执法人员225人次,对省级以上原良种(繁育)场、特种水产品育苗场、市级鱼种苗种场及紫菜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水产品质量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养殖单位用药、销售等记录情况以及是否使用违禁药等进行专项检查。

  2011年的海洋与渔业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渔业发展面临一些困难。随着沿海围填工程的不断扩大,渔业发展空间受到挤压,由于近几年沿海实施了较大规模的围垦工程,滩涂养殖面积减少6万亩,全市因围垦造成的海水养殖面积合计减少15万亩左右。同时,随着柴油、饲料等渔用物资的价格持续上涨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渔业生产成本明显增加,对海洋捕捞、紫菜养殖和加工影响较大。二是海域使用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如围填海项目存在未批先围、边批边围等情况;海沙开采管理虽然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与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用海项目生态补偿措施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等。三是渔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传统的渔业安全事故得到较好控制的情况下,随着沿海开发的深入推进、大面积滩涂围垦项目的实施以及沿海港口的先后通航,海上商船、运输船大量增加,导致海上运输船和渔船碰撞事故明显增多,成为渔业安全的重大隐患。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2年工作打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争创江苏现代渔业第一市为目标,坚持“生态、高效、品牌”三个理念,突出“质量、安全、效益”三个重点,着力提高渔业产值在一产、养殖业产量在渔业总产量、优质水产品在水产品总量中的占比,加快渔业现代化步伐;牢牢把握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沿海开发,加强海洋规划,完善配套制度,创新管理机制,规范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管理,提升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南通新一轮沿海开发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1、狠抓现代渔业建设,为南通农业产业化全省领先多作贡献。一是狠抓高效渔业规模化建设。以省市高效渔业项目为载体,加大高效渔业项目推进力度,突出抓好标准化鱼池改造、设施渔业建设,提高渔业的生产能力,力争2012年全市再新增高效渔业面积10万亩。淡水养殖方面,继续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大渔农民培训力度,大力推广应用高效渔业生产模式,继续扩大工厂化养殖、大棚养殖等设施渔业规模。同时继续推进河沟养殖工作,进一步提高河沟利用率。海水养殖方面,以新围垦滩涂60%用于农业开发为契机,对新围垦区域从开始就进行高标准规划,按照现代渔业园区、生态高效示范基地的标准进行建设,在养殖品种上突出等名特优新,在养殖模式上注重生态健康,推进海水养殖业从追求数量、规模向提高质量、效益发展方式转变。二是狠抓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按照“县有万亩园区、镇有千亩基地、村有特品特色”的要求,实行连片开发建设,促进优势产业向园区和基地集中,努力在全市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设备设施先进、运行机制合理、产业集约化程度高、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园区,并加强对园区的监督和运行管理,提高现代渔业园区的运行水平和效益。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组织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场创建活动和示范作用,广泛宣传生态健康养殖理念,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大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力度,加强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测监控,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大力组织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养殖生产违法用药、苗种无证生产、假冒伪劣等行为,对养殖环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保障水产品安全供给。

  2、狠抓海洋综合管理,为沿海开发全省领先发挥更大作用。一是扎实推进沿海滩涂围垦工作。围绕全年滩涂围垦目标任务,督促沿海县(市、区)抓紧编制滩涂围垦项目工程规划,加快推进通州湾等重大围垦项目的实施,努力满足沿海产业发展的用海需求。二是提升海洋综合管理水平。贯彻落实《省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对所有养殖用海全面推行海域使用权出让市场化运作机制,并积极开展建设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工作,发挥海域资源的最佳效益。继续完善海上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相关试点工作,努力为沿海开发提供政策保障。三是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管工作。在完成市、县(市、区)动管中心硬件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业务化运行工作,并借助于基层海洋信息员,加强定期巡查,实时掌握海域使用动态,逐步形成市县联动的网络化海洋管理模式,让南通海域使用动态监管“蓝色天网”品牌逐渐在全国叫响。四是加强海洋渔业生态保护。继续开展重大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重点抓好围填海项目、化工园区、海上采沙、大唐电厂温水排放等重大海洋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预防或减轻重大海洋工程对海洋环境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积极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渔业资源修复。五是加强重点项目用海的监管与服务。加强对重大用海项目的管理,强化区域用海和项目建设用海的管理,对滨海工业园区、重大用海项目等,加强跟踪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海域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积极服务腰沙海域开发,摸清腰沙开发现状,因地制宜地完善各项管理机制,确保腰沙有序、合理和文明地开发利用。搞好用海项目服务工作,主动靠前服务,协助各用海项目办理用海手续,努力为用海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狠抓渔业安全管理,为社会管理创新全国领先积极作为。一是进一步深化“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设。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特点,进一步完善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新措施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更新、完善渔业安全技能培训教材,将海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渔民培训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加强《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沿海港口信号规定》的培训教育,提高渔民海上作业生产的安全技能和应变能力。进一步加强海上航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近年来沿海港口和海洋工程建设快速发展,航道管理和助航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情况,加强对新设航道、商业锚地、重点区域和危险海域的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建设,航海通告、航道修正等资料及时告示沿海渔民。进一步加强海上督查、检查,建立渔政、海监、海事、边防、港务等海上检查、督查联动机制,加强对渔场和航道交叉海域的巡航检查,督促海上商船、运输船和生产作业渔船,严格遵守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值班瞭望,保持通信畅通,正确使用(AIS)船舶避碰系统,渔船海上作业生产和锚泊期间要远离航道,商船、运输船海上航行要避开渔船生产作业区域,避免穿过渔船作业队列,切实预防和避免商船、运输船碰撞渔船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快推进渔船更新改造。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结合海洋捕捞渔业结构调整,探索出一条船东主动申请、国家“双控指标”合理流转、政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大胆扶持的促进渔船更新改造的工作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海洋捕捞渔船“破、老、旧”的局面能够得到根本的改变,在稳定海洋捕捞产业的同时,提升渔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快“南通市海洋预报减灾示范区”建设。切实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和海浪变化情况,及时通过岸台、安全信息系统、手机短信等渠道将大风、海浪、风暴潮等灾害性气象预警信息通知到渔船,并督促渔民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认真贯彻渔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以及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提高渔业生产防灾减灾能力。

  4、强化海监渔政执法管理,为海洋与渔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开展海监执法工作。定期开展海洋执法巡查,切实开展“海盾”、“碧海”和“千里海疆行”等海监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海洋开发正常秩序。二是开展渔政执法检查。继续组织打击电捕专项执法行动,采取集中统一执法与分散执法相结合,水上检查与陆上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白天检查与晚上突查相结合等方法,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狠抓伏季休渔、长江禁渔管理,积极开展“护渔”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渔业执法管理到位。三是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在“农业部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和“海监模范支队”创建的同时,突出抓好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600吨级海监执法船、30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造,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积极有序开展海监渔政执法督查工作,重点就重大海监、渔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海域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执行,对用海单位和渔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解决等方面开展督察,促进海监、渔政队伍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