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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水产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渔局 发布时间:2016-07-04 字体:[ ]

通海渔发〔2016〕84号

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南通市职称办统一部署,经研究,拟于2016年第三季度召开南通市水产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1.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水产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均可对照水产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申报。

  2.退休人员现仍从事水产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的也可申报,工资待遇不变。

  3.国家机关中,凡在渔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水产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已订立有效合同的也可申报。

  二、评审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二)《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三)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免试职称计算机。

  2.有关证件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以及项目成果鉴定验收等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渔业技术承包有效合同书等。

  3.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以及任现期间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有效证明材料。

  4.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拟申报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离、退休人员)。

  5.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并根据申报条件提供由本人撰写、发表、出版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能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

  6.申报人免冠两寸近照1张,贴于申报材料首页背面(资格证书备用,照片后请标注姓名)。

  (四)评审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翔实齐全,手续要完整。评审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材料需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五)以上材料除评审表、简介表、计算机合格证原件不装订外,其余均需按目录装订成册,以一人一袋整理,每袋请贴好目录封面。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申报中级工程师资格,按照《江苏省水产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要求。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申报人情况予以公示1周。

  (三)请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打印1份《南通市水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汇总表》上报。

  (四)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www.0513zc.com)和纸质申报并行的形式,即申报人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

  (五)评审表须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并打印,否则无效。

  (六)评审收费标准按统一规定执行,每份材料收取评审(含答辩)费300元。

  (七)申报材料必须真实、齐全,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和纸质申报内容一致,纸质材料须装订整齐。

  (八)具体评审资格条件请参看南通职称评审网站(www.0513zc.com)评审条件专栏(评审条件—江苏省水产工程高、中级资格条件)。

  四、网上申报及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请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收到通知后,及时转发至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同时做好网上申报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保证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完成,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人事处顾婷婷联系,联系电话:85099619。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6月24日

  抄送: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处,市人社局职称办。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