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葛伯均、季毅、刘丽华三位同志为南通市渔政监督支队(中国海监南通支队)副支队长(正科职)。
以上人员试用期一年(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